一、辦理事項
失業補助金申領
二、受理條件
(一)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為我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停保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注: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二)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即領取最后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注:2020年12月(含)以前以及2023年1月(含)以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不屬政策實施范圍。)
三、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四、繳費時間計算
失業人員的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計算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如在外地有繳費年限,可先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后再申請失業補助金。發放期間不辦理轉入轉出。不得跨統籌區領取。計發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其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
五、需提交資料
(一)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身份證明原件;
(二)失業補助金申請表。
六、申領時限
按照國家及省最新文件通知,失業補助金申領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七、辦理渠道
(一)線上辦理:登錄粵省事小程序、支付寶、廣東人社APP、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以及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辦理。
(二)現場辦理:本人攜帶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失業補助金申請表》辦理申請,或在社保智能柜員自助終端機自助辦理。
八、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補領規定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參保當月不享受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按月發放,次月到賬。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或其遺屬必須及時告知經辦機構并辦理失業補助金停領手續:
1.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
2.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3.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后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
4.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9.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它事項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不扣減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十一、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12345
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88881200
南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86221441
順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2838180
三水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87726663
高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88230221